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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主办单位

• 厦门市人民政府

 协办单位

• 厦门市环保产业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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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须知

 

      【展示内容】
◆ 台湾绿色环保展区         
展示台湾地区绿色环保方面的先进技术、产品与设备,促进两岸在环保产业方面的合作与交流。
水处理技术与设备展区
各种环保管道、泵、阀门;城市供水系统、污水处理、饮用水资源保护、中水回用、工业废水处理设备及循环利用技术、膜技术与装置、水处理剂及净化剂、水消毒技术与设备、江河湖泊清淤技术及污染治理、水质监测技术、有机污染的处理等。
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与设备展区
城市生活垃圾收运、分离、处理及资源化技术和装备;各种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技术;有毒有害废物的处理、填埋等技术和装备等。
空气净化技术与设备展区
工业废气净化、除尘、脱硫、脱氨技术与设备;汽车尾气净化技术;清洁煤技术;CFC代用品;清洁能源技术;空气污染检测分析仪器技术及设备;室内空气净化技术与产品等。
噪声与振动控制设备展区
噪声控制系统、噪声检测装置、噪声预防材料和产品、噪声与处理技术与设备等。
资源综合利用展区
废旧物资及污染物处置、资源化技术;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与设备;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成果、发明创造等。
其他相关技术与设备展区
环境监测仪器与设备;环境标志产品;清洁生产技术与设备;环境服务;与工程配套的产品与设备;相关环保产品与材料;环境规划评价、预测、管理信息系统等。 
【参展费用】
标准展位(3mx3m):5800元/个; 光地(36㎡起租):580元/㎡。
凡在2010年3月20前签订参展合同并缴交展位费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:
标准展位:签订4个以上(含4个)展位,参展费用优惠25%,并赠会刊彩色内页广告壹版;
签订2个或3个展位,参展费用优惠15%,并赠会刊彩色内页广告半版;
光地(36㎡起租):签订36㎡以上,参展费用优惠15%,并赠会刊彩色内页广告壹版。
【参展程序】
1)向组委会索取《参展申请表》,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组委会。展位申请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,组委会将出具《参    展确认书》。
2)参展企业收到《参展确认书》后,请在5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全额或50%汇至组委会,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。参展费余款请于2010年4月20日前付清。如在规定日期内未付清展位费,组委会有权将此展位另作他用。
3)参展商已认定的展位,不得自行转租与合租,如有违反,组委会将取消其参展资格,所交费用不予退还。